食源性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作者: 时间:2012-05-11 点击数:

为了保障我院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证学院正常教学秩序,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卫生部、教育部、公安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品卫生 安全联防联控工作,做好学校食品监督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学院食品卫 生安全工作,以便及时处置可能发生的食物中毒事件,把中毒事件造成的损害降到最低程度,特制定本预案。

一、落实责任,健全机制

严格按照教育部、卫生部关于《学校食堂与集体用餐管理规定》和《突发公共卫生 事件应急条例》等规定和要求,结合总务处生活管理中心工作实际,成立 以后分管院领导为组长的集体食物中毒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总务处生活管理中心、卫生所相关人员

二、实行报告制度,强化统筹调度

学院内学生、教职员工发现短时间内出现多例有呕吐、腹痛、腹泻、等类似食物中 毒症状的病人时,相关部门、各餐厅经理应在第一时间内向总务处处长、饮食 管理服务中心主任报告并迅速报院值班室和保卫处,报请学院领导及医务人员赶赴现 场,指挥、协调事件的处理。并根据情况及时上报有关医院及上级卫生行政部门。

三、应急处置措施

生活管理中心在向领导报告的同时,应迅速组织力量配合医务人员对中毒人员 主要进行应急的对症处理,或将中毒人员送校医院或附近医院进行救治,重症者可拨打 急救中心"120"电话求助。

四、保护现场,配合调查

中毒事件发生后,生活管理中心协同卫生防疫站人员及时向中毒人员了解就餐 场所、就餐人数、所食食品、发病人数及所出现的症状,分析可能造成中毒的原因,封 存现场及可疑食品,追查食品及原料的来源,追缴售出的可疑食品,对病人的吐泻物及 食品进行采样,送上级部门检验。同时配合保卫处进行现场秩序的保护,调查食堂工作 人员的平时情况,社会关系,纠纷情况等。并对现场进行取样、检测,分析是否有人为 投毒的可能,控制可疑人员,必要时对中毒现场进行隔离和戒严。同时严格审核进货渠 道,对可疑食品的供货方逐个列出待查。对不能排除饮用水的因素造成的食物中毒,应 立即停止供水,留样等待检测。

五、善后处理

饮食中心积极配合学院做好中毒人员的安抚工作,注意维护正常的工作和学习秩 序。待上级部门的检测报告出来以后,确定责任,如需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及时协助移交。

六、实行重大责任追究制度

生活管理中心对各食堂发生食物中毒查明原因后,对落实食品卫生安全措施不 力,导致发生食物中毒事件,对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严重危害,以及在发生食物中 毒事件后进行隐瞒、谎报、缓报的查处直接责任人,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 法》和卫生部、教育部《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七、总结报告

发生食物中毒事件后,要自觉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进行总结与完善,加强管理,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同时向上级部门作出书面报告。

八、事故报告、处置联系电话

 分管院领导:  8628113

学院办公室:  8628114

总务处:  8628125

生活管理中心:8628163

卫生所: 8628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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