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宿舍治安保卫制度
发布时间:2012-05-14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学生宿舍治安保卫制度

为维护学生宿舍的正常秩序,确保学校的财产及学生的财物和人身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全体宿管工作人员和学生均有防火防盗的责任和义务。

2、学生不得随便进入值班室。工作人员因内务检查、维修等公务进入宿舍时,必须二人以上或有学生在场。

3、学生凭胸卡进出学生宿舍,学生宿舍值班人员必须查进出宿舍楼一切人员的证件。贵重、大件物品进出宿舍楼必须在值班室登记。

4、校外人员来访,需办理登记手续查验证件后方可进入宿舍楼,并按规定地点(房间)会客。因公进入者须有本院有关部门工作人员陪同并在值班室登记。

5、禁止在宿舍内滋事、打架斗殴、赌博及观看传播反动、淫秽物品等非法活动。

6、宿舍内不得留宿外来人员。

7、严格执行作息制度,不早出晚归。晚归学生应进行登记。

8、宿舍楼内严禁各种车辆进入。严禁小商贩和学生在楼内经商,不准在宿舍生活区摆摊买卖商品。

9、学生不得随便更换门锁,不准将钥匙转借他人使用。钥匙丢失可到值班室说明情况,留下胸卡进行登记,领本宿舍钥匙,用完后及时送回。

10、学生离开宿舍时,要关好门窗随手锁门。宿舍内禁止存放现金和贵重物品。每人只允许随身携带30元现金,多余现金存入银行,违犯规定责任自负。

11、严禁存放、使用电炉、电热器、电饭锅、电吹风等电器设备,不准随意乱接电线和安装插座。

12、不准翻越阳台。

13、宿舍楼内严禁用火,宿舍内不准点蜡烛,不准使用各种炉子,不准在楼内焚烧任何物品,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14、学生要管理好宿舍照明设备,发现故障要及时报修。重视节电,做到人走灯灭。充电器等长时间不用时,应将电源插销拔掉,确保安全。

15、严禁破坏楼内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

16贵重、大件物品进出宿舍楼必须在值班室登记。

17、学生上课时间内不准滞留宿舍。有病回宿舍须持校医院证明、辅导员(班主任)、系主任签字的请假条。

18、如发生火警或失窃,要立即报告,采取紧急措施,力争使损失减少到最小。

19学生宿舍楼实行半封闭管理,严格按照作息时间进出公寓。

20学生自身受到骚扰或发现有可疑人员进入宿舍以及各种安全隐患,要及时到本系值班老师处、公寓值班室举报或拨打保卫处8628119、8628110电话。

上一条:学生宿舍管理的奖励、赔偿、处罚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