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科)室消防安全管理职责

作者: 时间:2023-05-17 点击数:

学校各处(科)室的负责人为本处(科)室消防安 全责任人,对处(科)室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负总责,并应履行下列职责:

(一)将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纳入本处(科)室日常业务管理中,加强本处(科)室消防安全管理,组织开展处(科)室各项 消防安全教育和消防安全宣传活动,及时解决工作中的消防安全 问题;

(二)负责实施本处(科)室管辖范围内的消防设施,器材 和消防安全标志的巡查工作,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 安全出口畅通;

(三)组织实施本处(科)室防火巡查、检查工作,督促教职员工开展班前、班后岗位自查,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遵守安全 用电、用火、用气规定,对保卫部门通报的以及本处(科)室防 火巡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予以整改,无法立即整改的,要落实预防火灾发生的措施;

(四)组织本处(科)室员工学习消防知识、灭火技能,明 确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重点部位、火灾危险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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