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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单独招生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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添加时间:2018-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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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生对象
已取得山东省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春季高考或夏季高考资格的考生均可报考单独招生。取得春季高考资格的考生应在专业大类内进行报考;艺术类考生可报考普通文理专业。
    二、报名时间
按照山东省教育厅规定报名时间为4月2日至4月9日(公共节假日除外)期间,每日8:00-20:00进行网上报名缴费,逾期不再办理。
    三、报名方式
实行网上报名(点此登录)或直接到泰山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明德楼101室)报名。
    四、考试时间
4月14日9:30-12:00。
五、考试方式
综合考试(笔试),每科100分,共300分。夏季高考生:语文、数学、英语;春季高考考生:语文、数学、综合素质能力。
    六、免试考生和条件
    在校期间参加省级及以上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并获得三等奖以上奖项的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或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且获得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含同等荣誉)称号的具有中等职业教育学历的在职在岗人员,均可向我院提出免试申请,经审查合格后,可免试进入对口专业学习(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只能选报1所院校)。
    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须于4月上旬到我院报名申请,同时提交有关获奖证书及各类资格证书、聘用合同证明等材料,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查合格后办理录取手续。所报专业类别应与获奖的专业相近。
    七、录取规则及专业确定
    1.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按专业计划数1:1.2的比例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择优录取。
2.专业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确定,若所报专业已满,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不予录取。  
3.录取中对考生身体条件的要求,执行相关部委的有关规定。
    八、奖助学金及贫困生资助
    1.奖学金:每年评定颁发国家级、省级、院级三个等级奖学金。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省政府奖学金6000元/生;设院级奖学金一、二、三等分别进行奖励。
    2.助学金:设国家助学金一、二、三档,金额分别为每生每年2000元、3000元、4000元。。
3.开辟绿色通道,不让一名学生因贫困失学。家庭贫困学生可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在校期间由国家财政承担贷款利息,自毕业当年9月1日起由个人承担贷款利,毕业后两年为宽限期,宽限期内只需自付利息,不需偿还本金;毕业两年后开始归还本息,十年内还清。
    九、有关待遇
    1.承诺100%推荐就业,为每名学生提供3个以上就业单位。
    2.按照国家规定,在校期间和毕业后应征入伍的学生,返还在校期间缴纳的全部学费,并优先深造学习和安置就业。
    十、毕业证
    各科成绩合格者颁发国家统一的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并进入教育部普通高校学历查询系统。学历证书学校名称为:泰山职业技术学院。
    应届毕业生可参加专升本考试。专升本政策依照当年教育部和教育厅的文件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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