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院):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发挥学生专长,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根据《泰山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泰职院字〔2021〕38号)和《泰山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现就2024年学生转专业工作通知如下。
一、 公布转专业计划和考核办法
各系(院)须在3月1日前填写《转专业计划和考核办法汇总表》(附件3)提交本系(院)转专业考核办法和各专业可以接收转入的学生数。经研究后,学工处公布各系(院)考核办法和可以接收的转专业人数。
二、学生提交申请
拟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应在3月2日至3月3日23:59前到学工处网站查看拟转入系(院)相关考核办法,并于3月4日前向所在系(院)提报《学生转专业审批表》(附件6)初审,逾期不再受理。
三、转出系(院)审核
各系(院)审核学生转专业申请,审核完毕后于3月5日前打印《转专业学生资格审核汇总表》(附件4)报学生工作处。
四、转入系(院)考核
3月6日至3月7日,各转入系(院)对申请转入的学生进行资格初审,按公布的考核办法组织做好考核工作。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拟同意转专业学生名单,并将《拟同意转专业学生名单公示信息汇总表》(附件5)于3月8日前报学工处(纸质与电子版分别提交),由学工处、教务处等部门复核,并在学院网站集中公示,公示期3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学生放弃转专业,需向学工处提交放弃转专业的书面申请,且该书面申请须经申请转入专业所在学院审核同意;空缺名额从符合转专业考核要求的学生中依次递补。公示结束后,如有学生放弃转专业,不再递补。
五、发文
公示终审结果,报院长办公会审批后发文公布转专业学生名单,并向学生发送《转专业通知书》。
学生持转专业通知书,到转入系(院)注册报到,自接到转专业通知书之日起,1周内不报道者视为自动放弃。
转专业学生可在新专业试读1周。如不适应,经本人申请后可退回原专业学习,但不得再次申请转专业。
六、其他要求
各系(院)要成立以系(院)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转专业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本系(院)转专业的工作。本系(院)转专业考核办法和转专业名单的确定均要召开系(院)党政联席会议集体研究。转专业领导小组名单及转专业工作会议会议纪要连同转专业结果汇总表一起报学生工作处。
联系人:郭亚楠
联系电话:0538-8628086。
附件:1.泰山职业技术学院转专业办理流程图;
2.转专业资格审核提醒事项;
3.转专业计划和考核办法汇总表(接收系使用);
4.转专业学生资格审核汇总表(转出系使用);
5.拟同意转专业学生名单公示信息汇总表(接收系使用);
6.泰山职业技术学院转专业审批表(学生使用);
7.泰山职业技术学院转专业通知书。
学生工作处
2024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