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学生)组建方案
发布时间:2012-05-30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泰山职业技术学院

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学生)组建方案

学生宿舍是学生学习、生活、休息的场所,是提高学生思想政治素质的重要阵地。为维护学生宿舍的正常秩序,营造优良的学习、生活环境,经研究决定成立“泰山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宿舍管理委员会”简称“宿管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宿管会是校学工处(团委)具体指导下的学生宿舍管理自治组织,行使在宿舍区“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职能。宿管会由分管学生会的主席担任主任。学生会宿管部承担宿管会的秘书办公职能。

第二条:宿管会的宗旨是以“至善至美,服务大家!”为口号,坚持“团结,务实,进取,创优”的工作准则,倡导健康卫生、文明和谐向上的宿舍文化氛围。

第三条:优化生活环境,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督促学生认真努力地学习,引导学生课外活动的健康开展,真实及时地了解学生的思想学习生活情况,并充分调动发挥大学生的主观能动性,使学生加强“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意识,确保每位学生都能勤奋学习,努力掌握现代化科学文化知识,成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医学人才,特制定本章程。并以此作为大学生毕业鉴定、就业推荐,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大学生、奖学金、优秀团员、文明宿舍评定以及党员发展的重要参考依据。

第三条:宿管会以“至善至美,服务大家!”为口号;坚持“团结,务实,进取,创优”的准则。

(五)热情为广大同学服务,帮助广大同学解决学习、生活中的问题,做最广大同学的忠实代表。

(六)开展丰富多彩的学生宿舍文化活动,营造浓郁的人文氛围和良好的学习风尚。

第二章 权利与义务

(一)按时参加宿管会各项活动和会议,不迟到、早退、旷到,有特殊情况的需请假,无故违反纪律者通报批评。

(二)积极并认真完成大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的各项工作和任务。

(三)宿管会成员应及时发现同学们在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上出现的问题和困难,对同学中存在的不良现象和事故隐患应及时向辅导员和宿管部反映,使同学们的困难得到及时的解决;积极反映同学们的意见,敢于对主席、副主席提出意见及自己的想法。

(四)宿管会成员要协助宿管部开展好工作,在任何情形下,都应做到先公后私、先人后己、不计较个人得失、多作贡献;要少说多做、不说空话、关心同学、尊重同学,多作实事,成为同学的好朋友、老师的好帮手,成为沟通师生之间的桥梁和纽带。

(五)宿管会实行集体领导、成员之间明确分工,各司其职,宿管会主席有权指导宿管会所有成员的工作,指出其工作中的不足,并要求其进行改进,宿管会副主席亦有权对宿管会成员的工作提出指导和建议;正、副主席对宿管会的正常运行负责,重大问题请学工处领导讨论决定。

(六)宿管会成员必须对全体同学负责,有权处理自身职权范围内的任何事情。

(七)宿管会成员应严于律己,经常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在工作中应富有创新精神,敢于提出批评和建议,改进宿管会工作中的漏洞与不足。

(八)宿管会各成员之间应有相互协调、相互配合、相互弥补不足的精神,团结协作、分工不分家。

(九)宿管会应定期地召开例会,以交流管理经验,宣扬好人好事,并批评品行恶劣的同学,制定下一轮的工作计划,对每次例会都应做好记录;宿管会每周开一次主要干部会议,每月召开一次全委会,由主席主持,检查总结前阶段工作,各成员交流工作情况,研究布置下一阶段工作,讨论宿管会整体及各部门重大事宜。

第三章 人员构成

成员组成:总负责人(主席):

副主席:

组长:

成员 :以及各楼层长

宿管会内部细分为:纪检处、文化处、卫生处、宣传处、秘书处、财产清查处、活动策划处七个部门。

财产清查处由00担任组长,主要负责定期清查宿舍财产以及宿舍维修问题;

纪检处由00担任组长,主要负责宿舍安全以及处理各种违规事件;

文化处由00担任组长,主要负责宿舍文化构建以及组织各种宿舍活动;卫生处由00担任组长,主要负责宿舍卫生以及卫生工具发放等问题;宣传处由00担任组长,主要负责宿舍对外宣传工作以及辅助内处文化构建;秘书处有00担任组长,主要负责信息采集以及定期更新宿舍有关资料;水电管理处由00担任组长,主要负责水电报修以及违规用水用电事项。宿管会实行集体领导、各处门之间明确分工,各司其职,相互协作,相互监督。具体人员分工如下:

部门/职务

组长

副组长

干事

秘书处

10

财产清查处

10

宣传处

10

活动策划处

10

纪检处

10

水电管理处

10

文化处

10

卫生处

10

宿管会主席有权指导宿管会所有成员的工作,指出其工作中的不足,并要求其进行改进,宿管会副主席亦有权对宿管会成员的工作提出指导和建议;正、副主席对宿管会的正常运行负责,重大问题请示领导讨论决定;各处工作由组长具体负责,对重要工作,组长应及时上报主席。

第四章 工作职责

(一)宿管会总职责

1、贯彻执行学生宿舍管理的各项规定,做好大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日常工作,制定相关制度,并协助学工处、宿管部积极开展“服务育人、管理育人”活动。

2、负责本部工作计划的制定并组织实施,加强考勤,严格奖惩制度,经常深入各楼层检查督促工作,重要事情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

3、对全校学生宿舍进行卫生检查,督促学生处理好个人在生活方面的问题。

4、定期召开会议,总结工作、征求意见、布置任务,统一各项检查标准并组织评比活动的开展,了解其他学校宿管工作的运转情况。

5、负责搞好宿舍的文化建设,开展各种有利于学生身心健康的活动,为学生创造一个积极健康、文明向上的文化氛围。

6、定期走访宿舍,了解和收集同学反映的情况,经常向我院宿管部反映学生对宿舍管理的意见、建议,并联系学校有关部门解决实际问题,发挥学生和学校管理部门之间的桥梁作用。

7、加强学生宿舍的安全管理,尤其是对学生宿舍的防火、防电的安全教育和防火、防电安全知识的宣传,加强自我保护意识。

(二)各成员具体职责:

1、副主席职责:

(1)协助主席统筹本部门的日常工作,制定和完善本部门的各种规章制度;

(2)认真、细致地做好本部门工作,主席不在时要主持大局工作,管理好本部门;

(3)在卫生检查工作,组织好检查人员并做好统计和记录。

2、干事职责:

(1)按时、按量地完成任务;

(2)积极与各系负责人联系,并协调好总部与系部的关系;

(3)服从上级的工作调配。

(4)定期对宿舍检查情况进行汇总、整理,上报宿管部。

3、楼长职责:

(1)配合学校做好本楼的学生自律和文明宿舍、特色宿舍建设等方面的宿舍基础文明建设工作,协助宿管部成员完善学生宿舍安全信息网络建设,做好宿舍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协助宿管部成员做好宿舍管理各项工作。

(2)每两周负责召开一次层长会议,根据学校出台的宿舍建设计划布置、落实相关工作,传达楼长例会的会议精神,深入了解学生在宿舍中的思想动态,及时反映学生在宿舍里学习、生活的总体情况,并以书面形式上自管会教宿部主任团。

(3)配合各院系及宿舍管理科开展各项工作,把文明宿舍、特色宿舍建设等方面的宿舍基础文明建设工作作为宿舍工作的重点来抓。积极引导所负责楼层内的宿舍争创文明宿舍,注重宿舍卫生、文明等方面的日常保持工作,努力争创体现大学生蓬勃向上和富有时代特征的特色宿舍。

(4)根据学校及各院系宿舍文化建设和体育活动计划,做好本楼的宣传发动和组织落实工作。

(5)根据大学生全面发展的要求,每学年组织一次学生素质自我养成成果展示活动;认真宣传、组织、落实一年一度全校性宿舍文化节系列活动,不断繁荣我校宿舍文化,提升宿舍的文化品位。

(6)及时向校大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学工处宿舍管理科及其他有关部门反映学生的正当要求、物管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学生急需解决的困难等。

(7)积极完成学校布置的其他任务。

4、层长职责:

(1)在楼长指导下负责本层的学生自律和卫生宿舍、文明宿舍、特色宿舍建设工作,协助宿管部成员做好宿舍管理各项工作。

(2)配合各院系及楼长开展各项工作,把文明宿舍、特色宿舍建设等方面的宿舍基础文明建设工作作为宿舍工作的重点来抓。积极引导所负责楼层内的宿舍争创文明宿舍,注重宿舍卫生、文明等方面的日常保持工作,努力争创体现大学生蓬勃向上和富有时代特征的特色宿舍。

(3)根据学校宿舍文化建设和体育活动计划,做好本层的宣传发动和组织落实工作。

(4)及时向楼长反映学生的正当要求、物管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学生急需解决的困难。

(5)积极完成学校布置的其他任务。

5、室长职责:

(1)在各院系、楼层长指导下负责本室的学生自律和卫生宿舍、文明宿舍、特色宿舍的建设工作。

(2)布置、落实层长有关会议精神,及时向楼长、层长反映学生的真实情况和要求。

(3)配合楼长、层长开展各项工作,重点抓好所在宿舍的卫生工作。积极带领所在亲手成员争创文明宿舍,并在此基础上积极探索宿舍特色,争创特色宿舍。

(4)根据学校宿舍文化建设和体育活动计划,做好本室的宣传发动和组织落实工作。

(5)实事求是地反映本宿舍成员在宿舍中的实际表现。

(6)及时向院系、楼层长反映学生的正当要求、物管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学生急需解决的困难。

(7)积极完成学校布置的其他任务。

第五章 工作会议制度

宿管会应定期地召开例会,以交流管理经验,宣扬好人好事,并批评品行恶劣的同学,制定下一轮的工作计划,对每次例会都应做好记录。每两周召开一次全委会,检查总结前阶段工作,各组组长交流工作情况,研究布置下一阶段工作,讨论宿管会整体及各处门重大事宜,协调处门工作。

第六章 考核制度

(一)建立客观、完整、公正的成员考核制度。执勤、开会及组织活动应认真考勤,特殊情况提前书面请假,无故缺勤三次以上者,以自动退出处理。考核结果与评优挂钩。

(二)每一学期对宿管会进行一次总体考核,由宿管会组织自评,向学校推荐优秀学生干处和优秀干事,给予表彰奖励,对不称职或失职造成不良后果者上报学院酌情处理。

上一条:学院认真筹备迎接全省高校学生宿舍管理工作检查评估

下一条:学生宿舍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