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会办〔2016〕1号
关于实施“泰山情•守护光明”
千名职工复明帮扶活动的通知
为落实党的十八大确定的“充分利用各种政策和社会力量,不断创新帮扶内容和方式,切实关心职工生产生活,保障广大职工充分享有改革发展成果”要求以及中央精准扶贫的部署,扎扎实实为职工办实事,做好事,泰安市总工会联合泰安爱尔光明医院,开展“泰山情•守护光明”千名职工眼健康帮扶活动,为各级困难职工、劳动模范和农民工治疗白内障、青光眼及其他眼科疾病提供资金补助,帮助他们恢复视力,减轻痛苦,改善和提高生活质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对象
纳入市总工会困难职工档案管理系统的困难职工及直系家属;市级以上劳动模范和农民工劳模及直系家属;经县(市、区)总工会、矿业集团工会、局(公司)工会认定生活确有困难的企业离退休职工、在职职工、工会会员、农民工及直系家属。
二、活动内容
市总工会作为“泰山情•守护光明”主办单位,通过筹集资金,为全市1000名困难职工、劳动模范和农民工及其直系家属治疗眼科疾病提供补助。泰安爱尔光明医院作为本次活动定点医院,将组成筛查医疗队,分期分批深入到区、县(市)、企业以及社区免费为活动对象进行眼病筛查(筛查时间另行通知),适合做眼疾手术的,将安排到医院进行定点手术救助治疗,其中治疗“白内障”全部采用国际著名品牌“爱尔康”“博士伦”“眼力健”晶体。
三、时间安排
2016年1月至2016年12月。
四、报名方式
1、申请治疗的活动对象需填报《泰安市总工会“泰山情•守护光明”医疗救助申请表》,经县市区总工会,产业(局、公司)工会审核同意后,由申请人持审核后的《申请表》在泰安爱尔光明医院设立的检查场所及医院接受治疗,最后由泰安爱尔光明医院报市职工服务中心确认盖章。
2、泰安爱尔光明医院成立“泰山情•守护光明”活动办公室,凡是泰安市总工会确定的救助对象,凭医保卡均可前往泰安爱尔光明医院进行报名及前期眼病筛查,泰安爱尔光明医院每月定期整理材料上报泰安市职工服务中心(市总保障部)进行确认盖章。
五、费用说明
1.由泰安市总工会和泰安爱尔光明医院双方各自出资50万元,共计100万元,设立“泰山情•守护光明”千名职工眼科医疗帮扶爱心基金,作为泰安市职工医疗互助资金的组成部分。该项资金放在市总工会专户进行管理使用,凡是泰安市总工会确定的救助对象,在泰安爱尔医院进行眼部疾病治疗的自负医疗费,可从爱心基金中补助60%,在患者出院结算时一次性扣除。
2、患者家属及陪护的往返车费、住宿、餐费等费用由患者家属自理。
3、市总工会将泰安爱尔光明医院作为泰山情工会惠员工程特约合作单位,并颁发牌匾。凡是持泰山情工会会员服务卡的职工到爱尔医院进行眼部疾病治疗或佩戴眼镜等,门诊检查费、治疗费,住院患者医保结算后(除自负药品、特殊材料费用之外)自负部分或眼镜配置费,医院给予患者优惠10%。
六、组织领导
1.为确保“泰山情•守护光明”活动扎实有效开展,成立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总工会副主席李宝荣担任,副组长由市职工服务中心主任陈长举、泰安爱尔光明医院院长杨敬昌担任,成员由市总工会保障部、财务部、职工服务中心和爱尔光明医院有关科室负责人组成。办公室设在市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联系电话:8630006。联系人:赵及源。泰安爱尔光明医院电话:8598666。联系人:于召虎。地址:泰安市泰山区唐王街107号。
2.各县市区总工会、新汶、肥城矿业集团公司工会和市产业(公司、局)工会要按照本通知要求,制定本地区、本单位的具体实施方案,加大宣传力度,组织本地本单位职工有计划地接受眼病检查和治疗,为泰安爱尔光明医院实施眼部检查提供场地、电源及必要设施。
3.泰安爱尔光明医院为“泰山情•守护光明”活动唯一指定医院,负责眼病检查和安排专家主持手术及基本用药;负责组织医疗队到各区(县)及企业工会开展眼病筛查,对适应症建立患者档案;负责开展眼科知识讲座,宣传眼病预防保健知识;负责医疗安全,严格按卫生部相关要求规范操作,全权负责医疗过程中发生的任何医疗纠纷的解释,承担医疗事故的法律后果。按月统计治疗数量,每月底上报泰安市职工服务中心。
附件:《泰安市总工会“泰山情•守护光明”医疗救助申请表》
泰安市总工会办公室
2016年1月4日
附件
泰安市总工会“泰山情•守护光明”补助申请表
单位: 编号: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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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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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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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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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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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主要成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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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病既往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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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身体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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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填写 |
术前诊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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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术
时间 |
2016年 月 日 |
自负医疗费
金 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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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基金补助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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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 |
基层工会确认:
公章
年月日 |
泰安爱尔光明医院确认:
负责人: 公章
年 月 日 |
泰安市总工会确认:
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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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表一式二份,市职工服务中心、爱尔光明医院各一份。
泰安市总工会办公室 2016年1月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