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按照山东省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关于开展 2023 年度优秀研究成果评选工作安排,为做好我市 2023 年度市政研会优秀成果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23 年度围绕思想政治工作研究取得的优秀成果(论文、调研报告等)。
二、成果设置
本次评选设一类优秀研究成果、二类优秀研究成果、三类优秀研究成果和组织工作先进单位。
三、评选条件
1.参评成果内容必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突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贯彻落实全国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思想政治工作领域的重大理论和实际问题,紧密结合本地区本行业基层思想政治工作实际。
2.参评成果可为学术研究类成果,如论文;可为用于内部呈报的咨政研究类成果,如调研报告等。书籍不列入参评范围。
3.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既要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又要对实践有较强的指导和促进作用。
4.主题明确,论证充分,内容翔实,文字流畅,力戒空话套话。
5.与思想政治工作不相关和不宜公开的研究成果不在评选范围内。
四、参评事项
1.参评方式:各县市区、有关企事业单位以政研会名义组织进行申报;有关功能区,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各驻泰高校以单位名义组织进行申报。不接受未经上述单位签署意见的研究成果参评。
2.申报程序及要求:上报材料电子版格式应为 Word 文档,文件名称、内容格式要规范统一(附件 1、2),申报人填写《泰安市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优秀研究成果申报表》(附件 3),经所在单位同意后报所在县市区、功能区、有关企事业单位政研会、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和高校审核。作者署名一经申报,不得更改,同意推荐的,应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按规定时限将申报材料(含电子版)统一提交市评委会办公室(市委宣传部宣教科,市政大楼 B6051 室)。各县市区推荐成果数量不多于 5 篇,泰安高新区、泰山景区,市直有关部门单位,有关企事业单位政研会,各驻泰高校推荐成果数量不超过 3 篇,每篇成果篇幅不超过 10000 字,作者数量不得多于 3 人。
3.各县市区、有关企事业单位政研会、有关功能区,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各驻泰高校推荐报送的参评成果需自行查重,查重率不得超过 20%。
五、申报程序及时间安排
请有意申报者于2024年1月19日前将申报表、成果佐证材料、成果查重报告电子版一并发科研处课题申报邮箱tzketishenbao@163.com,逾期不予处理!感谢配合!
附件:1.申报材料格式
2.申报材料格式样式
3.泰安市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优秀研究成果申报表
科研处
2024年1月8日
(初审:张楠 复审:屈克英 终审:赵京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