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加快建设山东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挖掘黄河文化蕴含的时代价值和教育意义,推进文化传承和生态文明教育,赋能职业教育发展,服务新格局构建,根据《泰安市建设山东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行动方案》(泰政发〔2023〕10号),拟组织开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院级专项课题申报立项工作。
一、选题范围
本专项课题设立“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选题指南(附件1),申报人员可根据选题指南并结合自身研究方向自拟题目。鼓励围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主题,从职业教育发展角度出发,立足泰安,辐射全省、全国,强化应用研究,支持跨校、跨系、跨专业、跨领域研究。
二、申报要求
1.要求紧扣 “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主题,立足泰安,着眼教科研和文化传承;
2.本次专项课题拟立项10项;
3.鼓励与其他学校、科研单位、企业联合申报;
4.学院各系部至少申报1项;
5.专项课题要求1年完成,最多不超过2年。
三、申报程序
1.以系部为单位将电子版申报书与汇总表于2023年12月20日前发到科研处邮箱tzketishenbao@163.com,邮件名称为:黄河流域专项课题+系部名称,同时将纸质版一式一份交科研处。
2.科研处组织专家对专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2023年12月30日前公布立项课题。
四、激励办法
为鼓励广大教师积极申报,助力泰安市建设“山东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对所立项的专项课题每项资助2000元。
科研处(职业教育研究所)
2023年12月1日
(初审:张楠 复审:屈克英 终审:赵京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