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5年山东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的通知

作者:keyanchu 时间:2015-06-02 点击数:

关于申报2015年山东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的通知

系部处室

      2015年山东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报组织工作开始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

      本年度计划项目分为重大项目和一般项目,以及科技与金融专项、海洋与渔业专项,主要围绕我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省委、省政府重大战略部署,以全面深化改革和科技工作为重点,着重加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创新驱动和科技自主创新、科技支撑引领经济社会发展等问题研究及具有前瞻性、针对性的政策性研究(申报指南见附件1)。

       二、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为我省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质的企业、事业单位、社团组织、民办科学研究机构及各级各类决策咨询研究机构。

      2、项目负责人只限一人,为申报单位正式在职人员,限报一项,并且不得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项目申报。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参与二项项目的申报。

      3、申报项目应符合软科学计划定位要求,能为我省各级决策部门提供针对性、实用性的研究成果和政策建议。

      4、申报者承诺将严格执行科技报告制度,按有关规定执行。

      三、申报要求

      1、重大项目在研究期间须提交一份有针对性的、时效性较强的专题调研报告。

      2、在研或未完成结题(包括结题未通过)的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负责人不能申报。

      3、申报者应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如发现弄虚作假、剽窃、抄袭,或者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将取消申报资格并记入信用档案。已经立项的,作撤项处理。

      4重大项目完成时间原则上不超过20151231日,一般项目完成时间不超过2016630日。

     

 四、申报流程

      项目申报实行网上申报和书面申报并行的方式。申报人自主申报,申报单位审核,主管部门进行推荐,不受理个人(自然人)的直接申报。同一申报单位只能通过一个主管部门进行申报。

      网上申报地址:http://jihlx.sdstc.gov.cn/stdpms/(山东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请各位申报者于65日之前到科研处建立项目申报账号

      五、其他事项

      1山东省网上申报于2015615日截止我院申报项目必须通过泰安科技局在此之前推荐请各位申报者必须在610日之前完成个人网上申报,申报者登陆申报系统后下载2015年版本申请书,严格按照说明填报后上传,待主管部门推荐后下载申请书并打印(推荐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项目编号)。申报单位要及时联系主管部门进行推荐。

      2书面材料受理日期截止于2015612日,逾期不予受理。书面材料为A4幅面,包括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3)一份和纸质申请书(首页必须有项目编号)。

      3、网上申报内容与书面材料应一致,不一致的以网上申报为准。未通过网上申报、推荐的申报项目不予受理。申报项目经主管部门网上推荐后,一律不予退回重报。

      4、申报项目未通过形式审查的,将不再另行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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